工信部推动制定首个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强制性国家标准,2027 年 8 月 1 日实施
文 / 小亚
2025-08-22 23:44:08
来源:亚汇网
亚汇网从官方新闻稿获悉,标准明确管控电器电子产品中可能含有的10种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包括铅、汞、镉、六价铬等4种重金属元素和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6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对各有害物质的含量提出了强制性要求。标准的出台有利于推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加强有害物质减量和替代,构建并升级产品绿色供应链,不断提高有害物质管控水平,助力消费者健康保护和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明确提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RoHS)标识、含有的有害物质信息披露及技术支撑文档保存等要求,确保有害物质管控结果可追溯、可核查,推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工作进一步提档升级。标准回应企业关切,顺应当前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趋势,鼓励企业通过二维码与电子屏幕显示等数字化技术进行有害物质信息规范标识,推动电器电子行业绿色化与数字化协同发展,便于消费者快速、全面、精准查看产品中有害物质信息,选购带有中国RoHS标识的绿色产品。同时,标准所管控的有害物质种类、限量要求及检测方法与国际通行规定基本一致,有利于推动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与国际全面接轨,为电器电子产品的国际贸易提供便利。电器电子产品量大面广,是日常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业产品。针对电器电子产品开展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害物质管控是国际社会的共识。2000年以来,欧盟、美国、日本等经济体相继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法规。我国于2006年发布《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开始对电子信息类产品有害物质进行管控。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在原管理办法基础上,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全面实施“达标管理目录+合格评定+后监管”的管控制度。进入达标管理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需满足有害物质含量限值要求,以国家统一推行的自愿性产品认证或自我声明的方式开展合格评定,并将合格评定结果上传中国RoHS公共服务平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海关等有关部门加强产品上市后的监管。本次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出台对于加大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的监管力度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我国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迈出新步伐。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将积极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应用,有序扩大中国RoHS管控的电器电子产品种类及有害物质种类,进一步完善中国RoHS管控机制。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亚汇网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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