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44万元。同时,孙亮(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营业部(合肥本部)总经理)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胡俊(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营业部(合肥本部)银保业务总监)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吴宁(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团体保险部总经理)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皖金罚决字〔2025〕34号
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罚款44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
2
孙亮(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营业部(合肥本部)总经理)
皖金罚决字〔2025〕35号
财务数据不真实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3
胡俊(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营业部(合肥本部)银保业务总监)
皖金罚决字〔2025〕36号
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4
吴宁(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团体保险部总经理)
皖金罚决字〔2025〕37号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