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引入网约车服务的规管框架,明确提供网约车服务的平台、车辆及司机三方均须领取牌照或许可证。持有网约车服务牌照的平台须维持适当且具效率的服务,并对旗下车辆和司机进行尽职审查。《条例》要求,网约车车辆须符合各项条件,包括须持有合适的第三者风险保险、符合有关车龄和验车的要求,以及遵从「人车绑定」的规定——即车辆须以个人名义登记并由登记车主驾驶以提供网约车载客服务。此外,网约车司机亦须符合指定条件,例如年满21岁、五年内无严重交通犯罪记录等,并通过相关考核。同时,《条例》还加强了对非法收取报酬载客的处罚和安排,包括确定被定罪的司机须被取消驾驶资格不少于12个月(亚汇网注:最长可达三年),以及强化暂时吊销相关车辆牌照及扣押车辆的安排,让执法机关在未能识辨涉事司机以作出刑事检控的情况下,仍可扣押涉案车辆,以进一步打击非法取酬载客活动。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表示:“特区政府决心引入规管网约车服务的法律框架,处理多年来有关网约车的争议,为市民提供更多安全合法的出行选择,同时推动点对点行业现代化和年轻化,实现市民、的士、网约车共赢。”她补充道:“《条例》是政府踏出立法工作的重要一步,透过先确立规管的原则性事宜,为下一阶段订定技术细节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我们随即会着手推进下一步的工作,包括与持份者聚焦讨论磋商,并透过附属法例和牌证要求订定各项规管细节。我们会继续聆听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务求做到‘以民为本,多方共赢’。”《条例》将于10月24日刊宪。香港特区政府计划在明年上半年将订定规管细节的附属法例提交立法会审议,以期在明年年中完成相关立法程序。视乎获发网约车服务牌照的平台的筹备工作,预计持牌网约车平台可于2026年第四季度内开始营运。亚汇网小伙伴记得用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亚汇网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