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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拟出台新规 对房龄30年及以上城镇住宅进行体检

文 / 小亚 2025-11-24 12:31:07 来源:亚汇网

  既要努力提升新建房品质,也要着眼老房子安全“治未病”

  郑州拟出台新规 对房龄30年及以上城镇住宅进行体检

  建立城镇房屋安全管理资金专项账户,对房龄30年及以上的城镇住宅进行首次体检,提供城镇房屋质量安全保险服务……11月18日,河南郑州市住房保障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通过建立城镇房屋体检、安全管理资金和房屋保险三项制度,为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提供保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提出,将对郑州市房龄30年及以上的城镇住宅房屋实施首次体检,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房龄30年及以上的城镇非住宅房屋实施首次体检。体检包括安全性、耐久性和适用性等指标,必检项涵盖安全性指标,可选项可根据房屋特点和工作需求进行选择。体检内容主要为城镇房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围护系统、设备设施及管线等重要部件,以及相互之间的构造连接情况等。

  《通知》明确,房龄30年及以上的城镇住宅房屋实施首次体检,包括单栋住宅房屋、与住宅房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房屋。支持对房龄30年及以上的城镇非住宅房屋实施首次体检,特别是教育、卫健、体育等行业领域等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年代久远的房屋。同时,鼓励体检机构对体检区域内(市域范围内)房龄30年以内的疑似危险房屋进行体检,经房屋安全体检不通过的房屋,也可按相应标准支付体检费用,并纳入体检机构诚信管理体系。

  根据《通知》,城镇住宅房屋,使用年限未达到30年的免检;30年及以上但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应当每10年进行一次体检;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每5年进行一次体检。城镇非住宅房屋,使用年限未达到30年的免检;30年及以上但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应当每5年进行一次体检;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每2年进行一次体检。

  《通知》指出,郑州市各区县(市)政府组织清查本辖区纳入体检的房屋数量,并与房屋体检机构签订房屋体检协议。2026年组织实施1985年(含)以前建成房屋的首次体检,2027年组织实施1986—1990年建成房屋的首次体检,2028年组织实施1991—1995 年建成房屋的首次体检。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通知》,城镇住宅房屋体检费从市级公共账户列支。城镇非住宅房屋体检费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市级公共账户按照50%的比例,实施以奖代补。

  城镇房屋首次体检后,郑州各区县(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将房屋体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反馈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分情况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相关业主承担治理费,隐患房屋符合各类城镇房屋更新改造条件的,纳入相应更新改造范围一并实施治理。

  除此之外,《通知》中拟同步出台的房屋安全管理资金制度和房屋保险制度也受到广泛关注。

  《通知》提及,房屋安全管理资金制度是储备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安全管理资金的制度性安排,包括公共账户、个人账户,实行分类管理。公共账户资金统筹用于房屋体检、房屋保险、房屋安全应急处置等,增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能力,账户资金接受郑州市级、区级财政部门监督。个人账户资金缴存、使用和管理则按照《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房屋保险制度则聚焦建立城镇房屋质量安全保险制度体系,确定保险机构,明确保险责任、保费标准和理赔流程等内容,提供城镇房屋质量安全保险服务。

  “住房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也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既要努力提升新建房品质,打造“好房子”样板,也要着眼老房子安全“治未病”,郑州市将加快建立城镇房屋体检、安全管理资金和房屋保险三项制度,进一步提升全市房屋安全管理水平,为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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