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份将成为本周欧盟峰会讨论焦点的报告显示,欧元区成员国互相承担财政责任有两个前提条件: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管本地区银行,并且成员国预算应当预先获得其他成员国的批准。
上述提议没有被描绘成医治当前这场危机的特效药。报告称,这些建议要在未来10年内逐步落实。这就意味着现有的危机应对策略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这包括节制成员国政府的预算、改革劳动力和商品市场,以及依靠救助基金的帮助。
报告建议,一个国家的预算赤字和债务规模应当经过所有成员国的共同批准。对于那些预计会突破预设限制的国家,应该强制它们对开支计划作出修改。
报告称,在针对成员国预算的新的控制机制建立起来之后,发行欧元区共同债券的问题就可以拿来讨论了。报告中提到了发行短期欧元区共同债券的可能性,另外还谈到设立一只偿债基金,把超出经济产值60%的那部分超额债务集中起来逐步加以消除,但报告没有提供细节。
将成员国的财政风险和责任转移给欧盟,意味着欧盟公约和成员国的宪法需要修改,一些国家还可能因此举行全民公投。另外,此举可能加剧欧元区17国与其他10个非欧元区国家的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