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午,国家发改委表示,对高通公司垄断行为责令整改并罚款60亿元。
发改委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处2013年度我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计60.88亿元。
经过对数十家国内外手机生产企业和基带芯片制造企业的调查,发改委指出了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三宗罪”: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
发改委认为高通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和在交易时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规定。
对于如此高额的罚款,发改委解释称,由于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深,持续时间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责令高通公司停止违法行为的同时,依法对高通公司处以2013年度在我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此次反垄断执法,制止了高通公司的垄断行为,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了消费者利益。
另据发改委消息,高通公司主动提出一揽子整改措施,包括对为在我国境内使用而销售的手机,按整机批发净售价的65%收取专利许可费;向我国被许可人进行专利许可时,将提供专利清单,不得对过期专利收取许可费等。
发改委对此回应称,支持高通公司对使用其受到专利保护的技术收取合理的专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