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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资金超 2.78 万亿元,泰国宣布向中国引渡跨境网赌头目“佘智江”

文 / 小亚 2025-11-12 12:39:08 来源:亚汇网

泰国在声明中指出,此案的成功处理,是中泰两国在打击跨国犯罪领域高效协作与务实行动的充分体现。根据泰国《曼谷邮报》等多个当地媒体报道,佘智江被指控创建并实际运营了多达239个非法**网站。这些网站涉及的资金流动规模极其庞大,总金额超过12.63万亿泰铢(亚汇网注:现汇率约合2.78万亿元人民币)。调查显示,佘智江长期盘踞在缅甸妙瓦底地区的KK园区以及由其主导的“亚太新城”项目内,以此为据点开展非法网络**和电信诈骗活动。其犯罪集团主要通过网络平台,针对中国公民实施诱骗,使其参与非法交易。佘智江的犯罪行为早已引起国际执法机构的高度关注。国际刑警组织曾于2021年5月对其发出红色通缉令。经深入调查,其在2018年1月至2021年2月期间,伙同他人在香港注册空壳公司,并以此为基础研发网络**平台,从中非法获利约人民币1.5亿元,并将赃款转移至海外。美联社报道提及,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在2024年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明确指出,佘智江已在柬埔寨、缅甸、泰国和菲律宾等多个东南亚国家构建起一个庞大的非法经济活动网络。其涉嫌的严重犯罪活动引发了多国执法机构的关注,美国政府和英国政府均已依据本国法律对其实施了制裁措施。2022年8月,中国政府根据2008年颁布的《引渡法》(泰国历2551年)正式向泰国提出对佘智江的临时逮捕请求。泰国总检察长办公室作为引渡事务中央机构,批准了该请求,并与外交部条约与法律事务部、皇家泰国警察合作,于同月内在泰国境内依法拘捕佘智江。2022年11月,泰国检察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向泰国刑事法院正式提交了引渡佘智江的申请。2023年5月,泰国刑事法院完成一审审理,裁定批准将佘智江引渡至中国。佘智江随后对此裁定提出了上诉。直至2025年10月22日,泰国最高检察院驳回了佘智江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引渡条约》的相关规定,将佘智江引渡回中国,由中国司法机关进行审判。最终,11月10日,泰国最高检察院下令将佘智江在裁决生效之日起90天内引渡到中国。路透社报道称,根据既定的引渡程序,泰国政府将在未来90天内,协调推进并完成引渡佘智江回中国的具体操作事宜。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亚汇网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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